近日,山东省应急厅组织编制了《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》,这一举措对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意义重大。河南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安全职业教育企业,密切关注行业动态,响应官方政策。
在安全生产管理中,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考核是重要环节。具体详情如下:核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依法经考核合格?
(一)检查范围
1.主要负责人,包括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决策人。
2.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,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人员,其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。
(二)检查方式
1.查阅相关人员的任命文件、企业组织架构图、安全管理网络图(覆盖企业各层级、各部门、各专业)、岗位说明书(安全生产职责清单)等,核实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务、职责、任职期限。
2.查阅相关人员的证件和台账,核实是否全部取证,证件是否有效合法,是否每年接受再培训。
3.登录应急管理部-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,输入证件信息进行验证。
(三)判定原则
1.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 6 个月后未取得安全合格证的,判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2.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任职 6 个月内已经参加培训尚未取得证书,取得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,不判为重大事故隐患;未明确是否考核合格的,判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3.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合格证后,未每年参加再培训或参加但未考核合格的,判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4.因不可抗力因素当地应急部门未及时开展相关考试发证工作,不判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5.取得化工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(含省内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)并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,注册有效期内,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,不判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?
(一)检查范围
1.涉及的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、高处作业、制冷与空调作业、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、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。
2.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人员,是指直接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、维修、维护的操作人员,包括该岗位的班组长、需要顶岗操作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。
(二)检查方式
1.查看现行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账、现场操作人员名册或人力资源人员岗位名册,比对现场操作人员情况;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件(含电子证书),确认人证一致,查看登记证件有效期和复审期,确保证件使用有效合法。
2.检查检维修方案中涉及特殊作业相关人员的持证情况,验证现场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持证情况。
3.检查特殊作业安全作业票,核实以往或正在现场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持证情况。
4.登录应急管理部-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,输入证件信息进行验证。
(三)判定原则
1.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取证超期未复审的,判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2.特种作业人员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,不判为重大事故隐患;未明确考核合格的,判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3.因不可抗力因素当地应急部门未及时开展相关考试发证工作,不判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4.新入职员工和转岗员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,不得独立从事特种作业,否则,判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在此,河南中安建培提醒广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,严格按照《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》的要求,加强对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,确保人员资质符合规定,从源头上防范重大事故隐患的发生。同时,鼓励安全相关从业人员积极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证书,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安全管理能力,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。未来,河南中安建培也将持续关注行业政策动态,为学员和企业提供更专业、更及时的培训和服务,助力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。